經濟日報專訊】公屋輪候冊人數創新高,據悉房委會將討論新機制,輪候冊入息限額有機會上調,令更多人可以排隊。那「老規矩」造成的濫用問題,如10多年也趕不走的富戶、有屋不住的閒置戶等,是否也應盡快改例踢走呢?
根據現行制度,輪候冊的入息上限每年調整,考慮因素包括住戶的住屋及非住屋開支。據悉,房委會建議在非住屋開支部分,考慮加入名義工資指數變動,比起以往沿用消費物價指數計算,若建議通過,入息上限調整可能有更大增幅。
其實,自從實施最低工資後,房委會內已有不少意見認為,應全面檢討調整入息上限的方程式,避免有低收入人士因實施最低工資被踢出輪候冊。
通脹及工資升,計算方式要更能反映現實,合理提升上限是無可厚非。不過,截至去年9月底,公屋輪候冊人龍已逾21萬,若入息上限再大幅上調,即意味合資格人數更多,要「消化」愈來愈長的人龍,當局也必須動腦筋增加供應,否則更難維持3年上樓的承諾。
要增加公屋供應,不外乎3招:加建或重建公屋、鼓勵公屋戶「升級」至居屋或置安心等資助房屋,以及打擊濫用公屋,加快流轉。
加建或重建公屋可較大規模增加供應,可是需時甚長,施政報告已指要在2018年後的5年內,才可把公屋供應增加至平均每年兩萬伙。
要鼓勵公屋居民轉往其他資助房屋也不容易,例如青衣綠悠雅苑收到5.83萬份申請表,當中只得1,700份綠表。面對如此形勢,政府更應該加強第3招,加快送走富戶及閒置戶,減少公屋資源繼續被濫用的情況。
富戶易請難送 檢討機制莫遲
所謂富戶,即是入息高於輪候冊上限兩倍的家庭,若高出兩至3倍,富戶需繳交倍半租金,若逾3倍則須繳雙倍租金,但即使如此,可能仍較市值租金便宜,令這群人易請難送。
2010/11年度,公屋富戶逾2.3萬個,但該年度收回的富戶單位只得770個。富戶問題被詬病多年仍然「踢不走」,可歸咎於有些「老規矩」多年來未改。
按現行政策,公屋居民住滿10年後,才要申報全家入息,入息超逾限額3倍,就開始交雙倍租金,之後每隔2年申報入息及資產,若然資產再超標,才要交市值租金及在1年內遷出,前前後後起碼13年!
公屋輪候人數愈來愈多,要確保公屋資源用得其所,對於住戶的入息審查應該更有效率。10年才首次入息申報,是否應盡快檢討?將限期縮短至入住5年便要申報,甚至更短的兩年,有何不可?又或者提高富戶租金的水平,將其「推回」資助房屋或私人住宅市場,交回單位予真正有需要人士,如此做法,合情合理。
此外,市場上還有一批閒置戶,他們取得公屋後,卻租而不住,或把單位當作貨倉,甚至轉給他人居住,理應嚴懲,將單位收回。可是房署打擊效率低,有房委會委員便曾稱打擊力度不足,指發現9,000個用水量低的單位,但只收回約700個。
嚴打閒置戶 協助最需要人士
輪候冊人龍一再衝破歷史高位,政府必須要收緊富戶政策,加快公屋流轉,才能讓基層人士上樓,富戶政策理應收緊,但此也可能面對政黨阻力。
上周立法會上,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便指,不少公屋家庭的成年子女,因富戶政策而要遷出,難以照顧長者,詢問港府會否檢討或取消富戶政策。但子女成年兼且入息超過上限,怎說也不應佔用公家資源,所謂盡孝道亦說不過去。議員為了選票,反其道而行,只會加劇社會矛盾。
富戶問題糾纏多年未解決,不應再姑息下去,房屋資源緊絀,更需聚焦協助最需要人士,檢討現有條款盡快踢走富戶,才是上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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